文章详情

云南普洱市隔离政策(附核酸检测政策)

10-09     浏览量:263

重点地区来普洱政策

一、所有入(返)普人员须提前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进行入普登记或以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

二、对西藏、贵州、新疆、内蒙古入(返)普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四川省及西双版纳州入(返)普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3+4”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其他省外及省内有本土疫情州市入(返)普人员,实行 “落地检”和“3天2检”。即入(返)普实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普洱隔离/核酸检测政策

1、入境人员

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指挥部提前进行报备,其中所有来(返)普洱人员施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

2、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普洱人员,需要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指挥部提前进行报备,并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其中对从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区来返普洱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近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密接的密接,需要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指挥部提前进行报备,并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地区)

对从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区来返普洱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常态化防控地区防控政策规定

需要提前通过“健康普洱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非涉疫地区人员来(返)普洱及市内地区人员流动,近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及省内有本土疫情州市入(返)普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阴性证明的,按“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在便民核酸采样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7天,期间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出现发热(≥37.3℃)、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佩戴好口罩,不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医院就诊,并主动向接诊医生说明外出史。

6、其他特殊情况来返普人员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发生较大规模疫情,集中隔离点资源不足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

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隔离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接触阳性物品及同批次物品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满10天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注意:健康管理措施计算时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