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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报须知

04-19     浏览量:30

西山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报须知

01、补贴范围

1.城镇区域户籍人员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失业人员(男年满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 的失业)、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连续失业 1 年以上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3.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为准)。

02、补贴标准

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 1/2 兑付。

03、申报材料

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报社保补贴的,可通过线上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并按要求如实上传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括: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生提供)、申报期间医疗保险缴纳明细凭证、本人承诺书、本人社保卡(有效状态且已激活金融功能)备注:线上申报社保补贴的需填写申报审批表,由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签字盖章于每季度最后一周报就业局备案;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含两参人员)通过线下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需提供申报审批表(由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签字盖章)、身份证、毕业证(高校生提供)复印件、申报期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明细凭证复印件、本人承诺书、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有效状态且已激活金融功能),两参人员还需提供《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确认表》复印件,以上资料每月20日前报区就业局。初次申报人员2006年1月1日后才落户到西山区的,需到原户籍地劳动就业局开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04、申报地点

申报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05、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开始,2023年12月30日结束。

06、注意事项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超过100%档次的(不含100%档次),停止享受所有社会保险补贴。

2.失业保险金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不能同期享受,实现灵活就业的,可先封存失业保险金,保留待遇期,再次失业时接续享受。(注:领取失业补助金与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不冲突)

3.以下人员不得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4)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5)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市场主体人员。

4.严把审核流程,加强2022年度申报社保补贴的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及公共场所粘贴相关政策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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