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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关于调整入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11-17     浏览量:97

关于调整入(返)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所有入(返)普人员须提前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进行入普申报登记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

二、有内蒙古呼和浩特、新疆乌鲁木齐、西藏拉萨、甘肃兰州、河南郑州、广东广州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1、3天)。

三、对境外入(返)普及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四、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到指定场所完成相应天数的健康管理。

五、除上述地区外,有省外旅居史或仍有本土疫情的省内州(市)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入普后实行“3天2检”,已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诊。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入(返)普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之前发布的入(返)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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