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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加强人员流动管控通告

11-09     浏览量:83

关于加强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第 46 号)

根据当前泸西县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泸西县人员流动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非必要不离县,因病、因丧、因考试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泸西县的,须到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开具离泸证明,持 48 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间隔 24小时),查验“两码”绿码,检测体温正常方可离开。

二、乡镇之间人员不流动。

此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请广大人民群众遵照执行,以上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来源: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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